公开招聘

北京市怀柔区泉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药剂人员公告

北京市怀柔区泉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

北京市怀柔区1 类岗位截止 2026-09-30

当前为公开可见的公告片段,并非完整公告。报名之前,请向招聘单位核实完整条件。

岗位概览 1 类岗位

药剂人员

2名
岗位条件 6 项
  • 具有药剂士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。
  • 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,熟悉药品调剂工作,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。
  • 户籍地不限。
  • 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,即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。
  • 遵守宪法和法律,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个人无政治历史问题,无违法犯罪记录,无重大岗位风险责任事故。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素养,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、坚持原则、诚实守信。
  •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。

公告正文

以下信息根据公开可见内容整理,非完整公告。报名前请向招聘单位核实完整条件。

招聘公告

北京市怀柔区泉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拟公开招聘药剂人员2名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招聘对象及条件

  • 遵守宪法和法律,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个人无政治历史问题,无违法犯罪记录,无重大岗位风险责任事故。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素养,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、坚持原则、诚实守信。

  •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。

  • 具有药剂士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。

  • 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,熟悉药品调剂工作,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。

  • 户籍地不限。

  • 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,即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。

注意: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:受党纪政纪处分,处分期未满的;因涉嫌违法违纪,正在接受审查的;其它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。

工资待遇

薪酬参照编外人员薪酬标准;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。

招聘方式及程序

  • 面试安排

面试工作由怀柔区泉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组织开展,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能力和综合素质能力进行测评。面试结束一周内公布成绩。

  • 体检

根据面试成绩通知拟录用人员进入体检环节。

体检工作由应聘人员提供6个月之内体检报告,费用由应聘人员负担。

  • 公示和聘用

根据面试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,在怀柔区泉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示栏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。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,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,并办理其它聘用手续。

其他说明

  • 应聘人员由单位聘用后,参照编外人员管理,在怀柔区泉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公室进行备案。

  • 请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,因应聘人员通讯不畅而无法通知笔试或面试、录用等事项的,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。

  • 应聘人员所提供的个人信息、证明资料、证件、报名表所填写内容等必须真实、准确、有效,并承诺自觉遵守招聘工作的各项规定,诚实守信,严守纪律,认真履行应聘人员义务。凡弄......